目 录
第一部分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概况
一、主要职能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第二部分 河南省农机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
附件: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
一、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
二、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
三、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
四、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
六、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
第一部分
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概况
一、河南省农机局主要职责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能
河南省农机局系参公事业单位,机关内设5个职能处室。局属3个事业单位,分别是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、河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、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等。
主要职责是: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,研究制定全省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,研究拟定全省农业机械化、农业航空器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;指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,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;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措施,组织农机化重点科技攻关、关键机具设备开发、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、立项、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;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;组织协调农机化生产、农机抗灾救灾工作,规范、规划指导农机作业市场,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我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编制98人,全部为事业编制;在职人员88人,离退休人员65人。
(三)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
继续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做到方案合理可行,操作规范认真,过程公开透明,使补贴政策切实落实到位。组织好重要农时农机生产服务。扎实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建设,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。加大农机新技术推广与示范,加快农机技术创新、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步伐。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发展,着力加快机械化薄弱环节突破和农机安全装备提升。加强先进农业机械技术及装备的引进和开发。开展新机具、新技术试验、示范和演示活动,促进农机科技知识的普及。加强行业管理和机关建设,不断增强履职和服务能力。
二、河南省农机局预算单位构成
河南省农机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。
1.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本级
2. 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
3. 河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
4. 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
第二部分
河南省农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我局2018年收入总计2488.0万元,支出总计2488.0万元,与2017年相比,收、支总计各增加196.3万元,增长8.57%。主要原因:优化预算收支结构,增加基本支出。
二、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我局2018年收入合计2488.0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2484.0万元; 部门预计结转资金4.0万元。
三、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我局2018年支出合计2488.0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2017.0万元,占81.07%;项目支出471.0万元,占18.93%。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84万元,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。与 2017年相比,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10.5万元,增长9.26%,主要原因:优化预算支出结构,增加了基本支出;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,增长0%。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84.0万元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教育支出59.0万元,占2.38%;社会保障支出372.8万元,占15.01%;医疗卫生支出96.3万元,占3.88%;农林水事务支出1857.4万元,占74.77%;住房保障支出98.5万元元,占3.96%。
六、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
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财预〔2017〕98号)要求,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,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,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,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。为适应改革要求,我局《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》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,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。
八、 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我局2018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为58.3万元。2018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6.3万元。
具体支出情况如下:因公出国(境)费15.0万元;公务接待费1.8万元;公车运行费41.5万元。
(一)因公出国(境)费15.0万元,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5.0万元。主要原因:减少一般性出国(境)任务。
(二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.5万元,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.5万元,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11万元,主要原因:河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将所有的4辆业务用车运行经费较往年预算单列。
(三)公务接待费1.8万元,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0.3万元。主要原因:河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公务接待费预算单列。
九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(一)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
我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35.8万元,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办公经费、水电费、邮电费、物业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公务交通费、公车运行费、工会经费等。
(二)政府采购支出情况
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.0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.0万元、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、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。
(三)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
2017年,我局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,涉及资金1384万元。2018年,我局拟组织对1个项目(2018年整合)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,涉及资金1384万元。
(四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。
2017年期末,我局共有车辆12辆,其中:一般公务用车11辆、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,其他用车0辆;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(套)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(套)。
(五)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
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项,主要是:农业发展专项项目1384万元;我局将按照《预算法》等有关规定,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,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,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。
第三部分
名词解释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二、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。
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四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
五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六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七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八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附件:
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(部门预算公开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