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,已联合银保监会等多部门发文,明确了相应阶段内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,切实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,增加农村金融供给。
为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,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、财政部、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了《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》。意见明确,到2020年,要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、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、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、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。到2035年,推动建立多层次、广覆盖、可持续、适度竞争、有序创新、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,最终实现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合理有序和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。
意见指出,要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,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。同时,明确重点支持领域,围绕农业农村抵质押物、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、新技术应用推广、“三农”绿色金融等,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。此外,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,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,增强农村地区金融资源承载力和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获得感。
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落地,意见提出,要完善货币政策、财政支持、差异化监管等政策保障体系,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。金融机构也要抓好落实,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,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。
人民银行表示,下一步,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,扎实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各项工作。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根据意见要求,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力度,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、多层次的金融需求。